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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知耻而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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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是出自《左传》的一句话,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人,怎么可能不犯错,只要改了就好。

    陈斌因为自己的贪欲和好面子,致使家里积蓄的几十万被人设局骗光,伤心后悔之下,竟然不顾老父老母尚在,一心求死。

    对于这种没有责任感的人,向来就是被人鄙视的存在。可是如今陈斌出事之后第一次在村里露面就让很多人瞬间感觉到了他的变化。

    这种变化让村里人对他的评价,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这个刚刚过完了二十岁生日没几天的大孩子很是有些不适应。

    在农村有着很多约定俗成的惯例,比如,家里独子在父母尚在的时候不会离家。大儿子离家打拼,那么小儿子必定要留下来在家照顾父母,陪在父母身边。

    这种惯例,这种孝道的表现,已经深深植根到了每个村里孩子的内心深处,根本不用任何人说出口,大家就会自觉的遵守。

    比如刘铁华,之所以向往城里生活,那也是因为有弟弟还在家里。而且他的工作地点距离家里坐车也只不过一个小时而已,离这并不远。

    陈斌只有一个已经嫁人的姐姐,作为家里独子,当仁不让的拥有自家全部家产的继承权的同时,也承担了守在父母身边尽孝的责任。

    这一点上,他要比很多人强!再重新振作起来之后,强顶着村里人的冷嘲热讽和异样目光,回到村里开了一家烧烤店。

    一边经营着小店,一边帮父母操持着家里的地,作为一个年轻人来说。也是殊为不易了。

    年轻人都向往外面的世界,特别是家家都有了电视机之后,对外外面那个繁华。时尚,五光十色的都市生活。很多人心生向往。

    干农活是很苦很累的,天天风吹日晒雨淋的,怎么能比得上坐在工厂里和一群同龄人一起聊天打屁一边就把钱赚到手里了呢?

    挨过饿,也受过太多的苦难的他们这一代们,对于城乡差距这道鸿沟是体会最深的。

    这也是为什么刘铁华家里已经比大多数城里人还富足的情况下,一心一意的还要往城里钻的原因所在。

    说到底还是在意那个城里人的名义和待遇罢了!这种事情一直还会延续很久,到了新世界的头十年还是有很多富裕了农民忙不迭的在城里买房置业。

    不过那个时候很多人嘴里的原因就变成了为了下一代了!而那个时候一辈子生活在城里的人则哭着喊着想要回归田园,过过日落而跟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

    陈斌的烧烤店就开在村北口路西边。村里人出出进进的都要从他的门口过。

    原本王海还跟他提过,让他把店开在王家私房菜的边上,生意也会好做一点。

    可是,不知道他处于什么考虑,最终还是拒绝了。而是在村北口靠近路边的地方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

    他的烧烤店其实很简单,一个自制不到两米的炉子,几张可以折叠的桌子,十几把塑料椅子,加上一辆三轮车就几乎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每天的说要用到的食材,都是前天旁玩他自己去农贸市场买回来的。处理之后放在家里,然后等到第二天傍晚就带到店里卖出去。

    每天把前一天准备的食材卖光之后,他就收摊走人。从不再去购买新的食材。按照他的说法是再也不当钱的奴隶了,只要够自家花之余还能攒下几个,那就知足了。

    “我说,你跟谁学的这一套手艺啊?”

    放学之后的王勇和刘斌坐在就摆放在马路边的椅子上,看着忙碌个不停的陈斌,一边吃着美味的羊肉串,一边打量着走位熙熙攘攘的人群。

    看到他这才刚开张,就几乎座无虚席了,王勇也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光。这里的确比王家私房菜那里更适合他。

    一到傍晚。村里的小集市就变得热闹起来。周围不少村子的人都喜欢过来逛逛,特别是那些年轻人。

    三五好友。或者带着恋人,顺着大马路来来回回的挨个的摊位看过去。至少能耗掉两个小时的时间。

    这两年生活好过了,年轻人手里也有了大把的零花钱。平时地里活忙,根本没时间去城里闲逛,自然村里的这个小集市就成了年轻人晚上吃完晚饭之后的最佳休闲娱乐的地方。

    烧烤这种下里巴人的吃法,的确不适合去王家私房菜的那些大老板土豪们,但是对于村里土生土长的这些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村人,那就是最适合不过了。

    无论是三五好友聚会,还是情侣间的约会,来上几十块钱的烤串,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天天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加之陈斌的烧烤手艺的确不凡,连王勇都不得不承认在烧烤这一块自己是远远比不上人家的,村里人自然没有王勇那么挑剔的,所以受到热烈欢迎那也就理所当然了。

    “也没跟谁学,就是以前去城里的时候老在一家烧烤摊吃这东西,一来二去的跟老板混熟了,就跟他打听了一些这里面的技巧,回来自己弄了几回就好了。”

    听他说得这么简单,惊得王勇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熟练的一边翻动烤串一边挥洒着调料,在炭火的炙烤下,食材混合着调料的香味不停地往路人的鼻子里钻,吸引着他们不由自主的过来坐下来。

    “看来你还真是天才啊!这样也成?”

    不由地王勇发出这样的感慨,因为他深深地知道想要把烧烤做好可一点不比炒菜简单。从原料到火候的要求甚至都要比炒菜还要严格。

    稍微大意一点,恐怕烤出来的东西就没办法入口了。尤其是火候的把握,多一分会焦会糊掉,少一分又太生,也不好。

    “呵呵,也许吧!”

    看着一脸淡然,带着淡淡微笑的陈斌不停地忙碌着,而她的母亲则是在各桌之间一脸笑容的忙碌着端盘子收钱,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叫做幸福的气息。

    孩子有上进心,有出息了,让这个前些天在村里连头不敢抬起来的老太太瞬间就忘记了孩子被人家骗走了几十万的事。

    “钱没了再挣就是了,只要人没事就好!”

    老太太无论是和谁说起儿子曾经干的傻事都是这么回应,连原本在医院躺着浑浑噩噩,半死不活的老头子在听说了儿子的变化之后,都在一天之内即从病床上蹦了下来,嚷嚷着要回村里忙活他的大棚。

    实际上,打击都知道,老爷子还是舍不得这个独苗的儿子吃苦,他是想回去帮帮儿子,哪怕只是帮忙拿一下东西,招呼一下客人也好。

    作为一个不善言辞的父亲,从他嘴里永远不会说出什么服软的,让人泪奔的感人话语,因为他更擅长于不说只做。

    等到听说儿子的烧烤摊每天只要不到两个小时就能把所准备的食材全部卖完的消息,老陈头说什么也不住院了。

    直嚷嚷着要找好几天都没来看自己的老太婆去算账,就让闺女和女婿给他办理了出院手续,离开了医院,回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家。

    等他第一次看到儿子的烧烤摊生意好多什么程度的时候,立刻咧着大嘴笑的跟个孩子似的开心。

    儿子不再贪玩了,开始知道自己赚钱了,这就说明孩子大了,懂事了!这事他心里唯一的想法。

    既然孩子已经懂事了,开个小店生意都这么好,一晚上也不少赚,那么老爷子决定地理那点活自己一个人干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从那以后,虽然老爷子从来都有再来过陈斌的烧烤摊,但是每天他母亲都会和他一起逛农贸市场,买回来比之前多一倍的食材。

    “哎,我说陈斌,你一天能赚多少?”

    刘斌很是好奇的看着陈斌问道,他这么一问,立刻就引得周围无数人暗自把目光定在陈斌身上,满怀期待的等待着他的答复。

    “也没多少,一天就这么点东西,卖完拉倒,能赚到几个钱啊?”

    “你快得了吧!要是不赚钱你爸能任你和你妈连地都不下了继续摆摊?这又没外人,你还什么保密啊?”

    “这没有仔细算过,都是我妈再收钱的,不过应该是不赔钱的。”

    陈斌话音刚落,刚刚送走了一桌客人的他老妈就笑呵呵地过来了,正好听到刘斌和儿子的对话。

    “赔钱?怎么可能?”

    故意拔高的声音一下子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特别是当一桌刚到不久的全是年轻女孩子的客人也都看过来的时候,老人家声音更高了。

    “你也不看看你哥这手艺!别人不知道,王勇,你说说,你哥的手艺怎么样?”

    看着满怀希望的盯着自己,想要给儿子在女孩子面前长脸的老母亲,那还有什么说的,王勇毫不犹豫的就脱口而出让老太太笑眯眯地又给王勇抓了两把水煮花生和毛豆。

    “反正在烧烤这方面,我觉得我哥比我做的好太多了!”

    “吃,吃,今天你们吃多少都算二婶的!”

    一边说着,老太太一边扭头盯着那桌女客人看,看的其中一个身材不错,只是皮肤略黑的女孩子脸色通红。

    刘斌和王勇对视一眼,想想村里的传言,虽然没见过面,也很快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状况。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然后刘斌就坏笑着看着老太太一指那个女孩,大声问道:

    “二婶,那个女的是谁呀?”

    说到这里,他故意提高了嗓音接着又来一句:“我会是我未来的嫂子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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