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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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快。

    当午后坐在屋子外面晒着太阳发呆时,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很慢,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好久好久。但是某一天猛然回头,又会发现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快得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以前中学英语作文写书信体,总喜欢用“Howtimeflies!”。翻译过来时,读起“时光飞驰”,也莫名地觉得是个浪漫无比的字眼,仿佛伴随着放着留声机、咖啡和怀表,还有那怀旧的泛黄暖光。

    一晃眼,何小珺已经在这个原始部落里生活了四年。

    而他接过主母的位子,也有整整三年了。

    三年时光,说长不长,还不够一个奥运会或者一个总统任期,但也说短不短,足够一株果苗从发芽到结果,足够让隔壁祥录大姐家的小宝宝满地跑着要人抱抱,足够一个白皙瘦弱的宅男养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和修长的肌肉。

    也足够让一个异乡人学会了当地的口音,像自己的家乡一般理所当然地接受当地的习惯。

    就像何小珺刚来时,还不断地像办法怎么离开这里回去原来的世界,排斥着自己的处境。现在的他已经觉得自己就是部落的一部分。也许是付出的心血越多,越会有深切的融入感,和越多做家务的丈夫越不容易变心……一个道理?

    现在刚开春不久,大家都忙着在院子里或者家附近空地上开种。而部落主母何小珺今年倒是悠闲地很,在暖暖的春光里光着脚叉腰站在自家院子中间的青石板上,眯眼抬头看着院里长势良好的红果果树。

    三年前角落里那株枝干上有小毛的苗苗果然是棵果树,一点点地展开枝芽,长成了今天这幅可喜的样子。炽说大概今年秋天就可以结果子了,让何小珺一边感慨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边向树枝上可疑的青色小球球灌溉充满爱的目光。

    院子里种的菜苗苗大范围减少,自从教会主妇们种菜后,部落附近的空地逐渐都种上了可吃的蔬菜。何小珺就开始注意果树的栽培。

    哎哎,毕竟是从小在城市公寓楼长大的孩子,对可以在院子里伸手能摘的果子一直都有特别美好的憧憬。

    三年来部落没有遇到过什么自然灾害,使何小珺做的很多生产试验挺成功,现在他经常自诩为农业小达人。

    之前他在自己院里搞的小试验田,摸索了一些经验,同时听取部落主妇们的意见,在第一年推广时一边根据作物成活率,一边按植物生长时间的顺序,安排不同的人家负责种植不同的作物。当第一批蔬菜成熟的时候,虽然数量不多,但在家门口就可以摘菜,让主妇们尝到甜头,于是后续的蔬菜培育就更加顺利了。

    第一年的秋天,稗谷也终于成熟了。何小珺设想的通过种植谷物改变人们的饮食结构终于实现了第一步。

    虽然五谷不分的他始终没确定到底在自己的世界里应该叫稻谷还是小麦还是小米还是粟米还是稗谷还是青稞。最后还是决定起名为“米”。

    他安排种得最多的就是稗谷,但成熟后都留了下来没让大家吃,这让花了半年时间种稗谷的人家很是不解。但本着“听主母的话没错的”的原则,还是按何小珺的要求,将谷粒打下来。

    然后,吉布和皋敲肉丸子用的石臼派上了用场。谷粒放在石臼里,何小珺让部落的壮汉们用石头舂米,挤压掉谷子外壳,米糠留着喂鸡,米收集好放进罐子藏在地窖里。一直等到过冬,大雪封山食物将尽的时候,何小珺拿出储存的米,每天拿出一点放在大罐子里加很多很多水,煮成米粥,让部落人过了个能温暖食饱的冬天。

    这让部落人更加觉得何小珺英明神勇,不愧是天上派来的神!再加上他温和可亲又有趣的性格,部落人对他越发喜爱和敬仰。

    而“天上的神明”何小珺,听到这些夸奖自己的话,当然是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反正收了也不能咋地,炽在床上让他哭天喊地的也没人搭救……

    哎哎哎!

    一般不都是过了热情期,就会渐渐减少那啥那啥的生活么,为什么炽还是跟刚认识自己时一样,那个事的劲头完全不带减的!

    虽然他倒也不是讨厌这种事……实话说……挺喜欢的。但是!炽好像越来越喜欢宣示自己的占有权,经常让他多多少少背着点草莓出门。当然了为了“礼尚往来”何小珺也会经常在炽肩上咬印子或者背上抓个几道。

    所以说嘛,原始社会没有上衣穿这一点真是不太好。

    如果能发现麻或者棉花之类的,就想办法弄粗布袍出来吧……

    种植成功后第二年的天缘节,几个部落碰面时,一聊天聊到种菜的成果,其他部落也纷纷心动的,天缘节结束后还专门派人来拜访何小珺,得了一些种子回去,开始在自己部落也尝试种植。

    而家畜的饲养,是在温山族的天缘节后那年起,其他部落已经开始渐渐效仿了。

    有时候何小珺想想周围部落人民都一起都能吃饱肚子,光用想的就觉得真是挺好的事。

    但离何小珺的目标还稍微有点差距,想要达到自己住的世界里以淀粉类食物为主,蔬菜肉类为辅的话,就要粮食产量能满足全年的人口需要,那么必须扩大种植面积。现在稗谷的产量只够过冬,而且还是一把米熬一大罐粥。

    如果能以粮食为主,就可以不用让男劳力们天天去捕猎,也不用让主妇们天天外出采集,不仅减少了危险,部落人口平均寿命会变长。而且在粮食生长的空余期间里,可以留出很多人手去做其他劳动生产。

    比如说可以盖房子,可以做手工,可以找更多的创造好的生活条件的方法。就这样一步步,部落就会更加富足了。

    社会不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么!

    但是他们住的部落,只是山谷间相对平缓的地势,部落里的住家附近几乎都种了东西,要是在部落外面种植,就算能成活,也难免被山兽糟蹋掉。如果扩大部落目前建立起来的防御工事,不仅是挺费时间气力的事。而且按面积来看,也是不够的。

    于是何小珺很是为难,后来想来想去,想到了炽曾经提过的想法,寻找其他适合部落生存的地方。这三年来的天缘节,去其他部落参加盛会正好方便了他观察地形。可惜,都没有特别中意的。

    按古代文明出现的地方来看,一般都是河流旁的平原地区。四大文明古国无一例外,于是何小珺也想着效仿着找一个河边的平原。比较符合一点的是水布族。但真正去看了就发现水路过多,很多分支小河流,难怪炽说如果发洪潮就会影响那里人的生活。

    丹石族和温山族就更不适合了,温山族也是深山里,水源还不好。而丹石族的石头估计是某种矿产。

    用烈的话来说,是祖先们的血染红的石头,所以石头是红色而且有股腥味。不过何小珺总怀疑那是不是什么露天金属,毕竟不管怎么说,哪有能割下来的石头呢!还能切形状的!

    这三年来,烈和丹石族部落的人也尝试了很多方法,在红色石头里加入一种白色的土,能做出很锋利,甚至能砍石头的武器。可惜做成功的量非常少。天缘节的时候还送了炽一把作为礼物,让炽开心地拿着那把武器对着树猛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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